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且仍在快速增长。
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吴秀章作报告时表示,我国将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办法将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
“结合灵活就业特点,在缴费方式上给予灵活就业人员更多倾斜,便利参保缴费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研究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吴秀章介绍。
实际上,制度层面持续完善的同时,社会各界也在积极探索。近期,某外卖平台宣布,其骑手养老保险补贴已覆盖全国,平台将以当地相关缴费基数下限为基准,补贴50%的参保费用。而在此之前,有的外卖平台已表态会为全职骑手缴纳传统意义上的社保,即“五险一金”;有的平台则提出对直营城市的骑手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由此看来,政府、企业与社会正形成合力,试图破解新就业形态下如何兼顾“灵活”与“保障”的命题。
新就业群体呼唤“新”社保
“本身我也40来岁了,该买了。”在四川成都的外卖骑手廖明看来,养老保险对骑手来说是个很好的保障,以后年龄大了能有所依靠。
“一个月补450多元,一年下来就是5000多元,这笔钱相当于白送。”廖明告诉记者,虽然每个月的外卖收入也还不错,但有了这份养老保障就更安心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张占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应探索建立“不完全劳动关系”下的劳动权益保障与社保制度。由于新就业形态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他建议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审慎推进。
“不完全劳动关系”这一概念,源自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仍接受企业劳动管理的劳动者,应通过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新就业形态下的用工关系作出清晰区分。
用工关系得到明确,规范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也就势在必行。超2亿人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外卖骑手人数已超1000万,背后关联的是8400万包括网约车司机等在内的新就业群体。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看来,为骑手缴纳社保确实是一种创新,“这类劳动者大多不属于传统雇佣关系,以往多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平台提供参保补贴,相当于在个人缴费基础上增加企业配缴,这是前所未有的探索”。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邹一南也表示,社保权益的缺失不仅会损害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也不利于平台企业的健康发展。若将全部灵活就业人员直接纳入现有社保体系,可能导致平台企业无力支撑成本,同时削弱新就业形态应有的灵活性。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副教授庄家炽进一步分析:“为骑手探索养老、工伤等社保补贴,不是简单地把骑手‘硬性转化为正式员工’,而是在承认其灵活就业属性的前提下,通过企业补贴、政府引导、个人自愿参保的方式,让他们真正进入制度化的保障轨道。这种做法在国际上都极为罕见,也突破了‘要么全纳入、要么全放任’的旧思路。”
目前,我国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截至今年9月,累计参保超2200万人。该试点的核心突破在于将保障与劳动关系脱钩,以“按单参保、应保尽保”的方式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郭树清认为,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灵活就业人员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劳动法律,很多问题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不好解决。他表示,应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和权益保障开展单独立法,以系统性地回应这一庞大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
外卖骑手对参保“又爱又怕”
有支持,当然也就有反对。在探索适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新型保障机制道路上,不理解、不想缴,也是不少骑手们的真实反馈。
在社交平台上,不愿意缴纳社保的骑手有很多。2024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场立法大讨论,一位90后外卖小哥道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来自农村,社保对我来说,意义不大,我是不愿意缴纳的。”这样的观点,在一年多后的今天,同样存在。
“跑外卖主要就是为了赚钱,有单子送就有钱,没单子就没钱,社保也不管有没有单子,还要多花钱,你说对吧?”来自河北的骑手赵全对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