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从政治上抓住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关键,从理论上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规律,从实践上确立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根本标准,为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任何政绩观都根植于特定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追求。“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统一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实践中,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在政绩观领域的创造性转化和升华。
立党为公是共产党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基石,从根本上规定了政绩观的性质。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是为少数人或特定利益集团服务的。《共产党宣言》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从根本上界定了无产阶级政党与以往一切政党的本质区别。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共产党这种与生俱来的“无私”基因,决定了“立党为公”是不可动摇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政绩观问题表面看是“怎么干事、干成什么样的事”的问题,深层次看则是“为谁干事、图什么名、谋什么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讲了,我们党还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吗?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吗?”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将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高度统一起来。作为“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公”中的“公”,其实质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为公”也正是“先锋队”性质内生的政治品格。“为公”体现在党性修养上,就是要求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党的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为公”体现在为民造福的具体实践中,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把党性修养真正体现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中。
执政为民彰显共产党人政绩观的价值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它决定了共产党人创造政绩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人民谋幸福,决定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价值取向就是“执政为民”。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正是宗旨意识在政绩观问题上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党性和人民性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也没有脱离党性的人民性。党性是人民性的集中体现和升华。坚持党性,其核心就是坚持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品格。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求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共产党人的立场就是人民立场。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热衷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表面上是工作方法问题,实质上是立场宗旨的错位,是党性原则的缺失。这表明,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一定要在身体力行的实践中去体会其真谛,只作为口号不行,只在文件里批来批去也不行。“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为民造福”“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只有始终以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为重,才能真正让政绩创造始终扎根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使为民造福成为可操作、可落实、可检验的执政实践。
彰显“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

